姓名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民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需要更改自己的姓名, 更改自己的姓名需要以下手续:
1. 需要本人向户口所在地 提出申请并且写上自己需要更改姓名的理由,户口登记机关审核之后会向申请人索取有关更改姓名的证明。
2. 审核通过之后带上更名所需的资料,例如户口簿、 等到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提交上资料之后就大概3-4个星期就会更改完成,本人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 即可。
根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 :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依据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 被 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 、 、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 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 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 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 》。(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 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 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 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 ,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 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 变更手续。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 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 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改名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 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 :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1年 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 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 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改名理由要充分,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 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 :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 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 机关审批。 此外, 被 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 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 ,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 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