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引流的渠道主要有短 ,直播,社区推广,游戏工会等渠道方式。
1、游戏公会主要通过CPS 获利,可以选择和其它公会合作,也可以自建公会进行洗量。一般公会都以推广独立游戏为主,很少运营 ,如果选择跟公会合作,可以提供分 给公会,然后公会自行 游戏链接进行推广。
2、网红主播,短 引流。目前短 就是流量风口,属于可以长期做的内容,网红主播和公会 相似,可以找主播合作,也可以自己做直播引流。直播 : 、斗鱼、抖音、快手、西瓜 等。短 引流属于内容营销,需要相应的内容输出能力,做好了可以带来长期稳定的流量。
3、招募下级渠道,推广员。这一类属于裂变营销,互联网时代,裂变才能带来质变。具体操作:通过各大 输出游戏相关内容,打造IP,吸引想通过游戏赚钱的粉丝;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可以无底薪 ,也可以线下全职。
以上就是手游推广的一些比较主流的推广引流方式,对手游 推广感兴趣的在风林手游 (14294.com) 的话只需要最低198就可以入行了,有自己的推广 ,生成自己的推广链接, 结算,查询玩家流水等功能,这是功能介绍网页链接,可以花一两分钟了解下,上面有商务可直接对接。
1. 联运——即手游CP和手游渠道联合运营一款游戏,手游CP提 品、运营和客服,手游渠道提供用户,手游CP需要接入渠道方的SDK,才能上线运营,双方按照分成比例进行分成。因为接入了渠道的SDK,所以数据 用的是渠道方的,结算时是渠道分钱给CP。
2. CPS——按照收益进行分成,CPS和联运都是按照收益进行分成,但区别在于,CPS不需要接入渠道的SDK,用的是CP方的数据统计 ,结算时是CP分钱给渠道,而联运则是渠道分钱给CP。CPS的优势是不需要接入SDK可以上线,可以快速合作。联运的优势则是深度合作,联运的渠道可以给一些深度的推广 。
3. CPA——每行动成本,CostPerAction),同样是 术语,在手 业里,CPA的意思有两种,第一种:CPA的A是指注册,即每有一个用户注册了游戏 后,CP付给渠道一个费用。第二种:CPA的A是指联网激活,即每有一个用户联网登录了游戏,CP付给渠道一个费用。
4. CPD——即按照 进行付费的方式,CP的手游每有一次 ,CP就要向渠道支付一次费用。
5. CPT——即时长 ,也称硬广,一般是从24时到明日24时计算的付费 推广形式,CPT 价格水涨船高,一天的价格在5000-12000元不等,属于成本 的推广方式。一般都是有钱的大CP或者回本情况比较好的游戏才会这样做。
6. CPL——即按照游戏用户在游戏里的等级付费,比如用户5级的时候付1.5元,10级的时候付2元,30级的时候付2.5元。这种推广方式不太主流。
手游 是一个很低门槛的工作,只要你有游戏玩家 都能成为 , 的赚钱方式主要是通过自己导入玩家,玩家在游戏中产生消费,游戏 依照玩家消费的多少,给予一定比例的推广分成,一般分成都在60%左右,做手游 的好处,自己玩 有折扣,省钱省心,给别人充,自己做中间商赚取利润。
当然,手 业也分很多级别,从常规 推广到贴牌 、再或者搭建自己的独立 ,根据投入的人力物力不同,自然选择不同。
而风林手游(14294.com)在手 业深耕多年,从最低门槛的198开通一级 ,到4998贴牌加盟,可以满足绝大部分投资者需求, 简易演示教程:;ac=infoid=179。凡是手游相关需求,均可欢迎 了解
在 只有七家分公司,直属于 的( ,上海,广州,深圳,东莞,天津,苏州),其余都是别的网络公司在 的业务(也就是所说的 商。) 推广是 国内首创的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简单便捷的网页操作即可给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及销售额。
“世界很复杂, 更懂你”,每天有超过1亿人次在 查找信息,企业在 注册与产品相关的关键词后,就会被主动查找这些产品的潜在客户找到。
企业做了 推广,方便意向客户寻找公司的产品,让全国各地区有需求的客户在最短的时间能够找到公司。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都能找到需求的产品。对企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
的种类有网店 、酒类 和产品类 三种。
1、网店 是指某些提供网上批发服务的网站或者能提供批发货源的销售商,与想做网店 的人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商品图片等数据,而不是实物,并以 价格提供给网店 人销售。
一般来说,网店 人将批发网站所提供的商品图片等数据放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销售出商品后通知批发网站为其代发货。销售商品只从批发网站发出到网店 人的买家处,网店 人在该过程中看不见所售商品。网店 的售后服务也由批发网站行使。
网店 是为了避免囤货而产生的供货形式。
2、酒类市场尤其是白酒市场拥有者很好的市场前景,已经迎来了第四次涨价浪潮。这为一批商家带来了机遇,众多的投资者,创业者纷纷进入这一市场,做起了白酒 商。
一个优秀的酒水品种是创业者和投资者 回报的关键。所以,白酒 一定要很好的把握质量,品牌,推广和潜力四个特点。此外,作为一名优秀的 商,拥有较多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做到这几点,把握时机,赢得最大的利益。
3、产品 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 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产品 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 佣金的商业单位。
产品 商一般会按照级别划分,划分标准不一,有按区域划分,有按佣金金额划分各级别的责任和权限不同,一般级别越高其考核要求也越高。
扩展资料:
专利 条例
(1991年3月4日 令第76号发布 2018年9月6日 第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 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 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 行业健康发展,根据《 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专利 ,是指专利 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 权限范围内 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 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 设立的专利 机构 ,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 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 专利事务。
第四条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执业应当遵守 、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 执业受 保护。
第五条 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 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 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可以 成立和参加专利 行业 。
专利 行业 应当制定专利 行业自律规范。专利 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 、行政法规相抵触。
专利行政部门 对专利 行业 进行 、指导。
第二章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
第七条 专利 机构的 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 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 机构从事专利 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合 、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 机构名称;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
(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合伙人、股东 合 有关规定。
第 条 从事专利 业务,应当向 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 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 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 变更手续。
第十条 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 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 专利行政部门颁发专利 师 。专利 师资格考试办法由 专利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专利 师执业应当取得专利 师 ,在专利 机构实习满1年,并在一家专利 机构从业。
第十二条 专利 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 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为专利 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
第三章 专利 执业
第十三条 专利 机构可以接受委托, 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以及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等专利事务,也可以应当事人要求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 。
第十四条 专利 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专利 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专利 机构应当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 师承办专利 业务,指派的专利 师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承办的专利 业务有利益冲突。
第十五条 专利 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妥 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 业务。
第十六条 专利 师应当根据专利 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 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 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 机构从事专利 业务。
专利 师对其签名 的专利 业务负责。
第十七条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对其在执业过程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十 条 专利行政部门和地方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 离职后,在 、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专利 工作。
曾在 专利行政部门或者地方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任职的专利 师,不得对其 、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 。
第二十条 专利 机构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兼顾经济效益和 效益。
鼓励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 援助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专利 行业 应当加强对会员的自律管理, 开展专利 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
第二十二条 专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 ,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及时 予以处理,并向 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专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专利 公共信息发布,为公众了解专利 机构经营情况、专利 师执业情况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章 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以隐瞒 实情况、弄虚作假手段取得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 师 的,由 专利行政部门撤销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专利 师 。
专利 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后,因情况变化不再 合本条例规定的条件的,由 专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撤销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专利 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 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 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未 变更手续;
(二)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
(三)指派专利 师承办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专利 业务;
(四)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五)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 秘密、 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的 行贿,提供虚 据的,依照有关 、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责任;由 专利行政部门吊销专利 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 专利 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由 专利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承办新的专利 业务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专利 师 :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二)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 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 机构从事专利 业务;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其 、审理或者处理过的专利申请或专利案件进行 ;
(五)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或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专利 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涉及泄露 秘密、 商业秘密的,或者向有关行政、司法机关的 行贿,提供虚 据的,依照有关 、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责任;由 专利行政部门吊销专利 师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展专利 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 行为,没收 所得,并处 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专利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 、 、 的, 给予处分;构成 的, 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 条 外国专利 机构在 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经 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 律师法》、《 民事诉讼法》等 、行政法规开展与专利有关的业务,但从事 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业务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具体办法由 专利行政部门商 司 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一条 国防专利事务的专利 机构和专利 师的管理办法,由 专利行政部门商 国防专利机构主管机关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 设立的专利 机构以及 执业的专利 人,在本条例施行后可以继续以专利 机构、专利 师的名义开展专利 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