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 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 申请支付令。另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 件。
二、向劳动 投诉
“12333”全国统一的人力 和 保障公益 服务号码投诉或直接到劳动 门办事窗口反映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 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 投诉,劳动 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向劳动 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 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 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 登记信息。
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1、到劳动行政部门 ;2、到劳动仲裁 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 起诉。 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 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 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依据
《 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五条 【未 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 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 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单纯的向劳动 门进行拖欠工资的事宜,不收取任何费用,属于行政管理,进行司法诉讼由败诉一方承担相关费用
《劳动法》新规定工资是多少钱在 中是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额,一般是会根据不同的单位,还有不同的工种来进行确定,这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并注明在劳动合同里面,这都是有 规定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 参加 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 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 有关规定。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果没有理由就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进行反映和投诉用人单位。反映之后还没有发工资的,可以通过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 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 机构投诉 ;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 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 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2年最新劳动法新规
1、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2、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3、员工没有通过 期的或者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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